資料簡介: |
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浙江省開展了第三次經濟普查。為便于社會各界共同分享普查成果,我們將經濟普查資料編輯整理,匯編成《浙江經濟普查年鑒一2013》一書。全書共三卷七冊,即綜合卷(上、中、下冊)、第二產業卷(上、中、下冊)和第三產業卷。《綜合卷》分四篇:第一篇為“綜合”,第二篇為“企業”,第三篇為“事業、機關、社團、其他及民辦非企業”,第四篇為“個體經營戶”。《第二產業卷》分二篇:第一篇為“工業”,第二篇為“建筑業”。《第三產業卷》分四篇,第一篇為“批發和零售業”,第二篇為“住宿和餐飲業”,第三篇為“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第四篇為“其他服務業”。為使讀者能夠更好地使用本資料,現對有關問題做如下說明:
一、本次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3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
二、本次普查采用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為GB/T4754-20110
三、本資料不包括有關部門負責的鐵路運輸業、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向社會提供服務的有關單位的數據;不包括保密單位的數據;不包括金融系統所轄的企業法人單位,以及典當、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和金融信息服務業的法人單位數據。
四、規模以上工業、聯網直報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聯網直報房地產開發業、國家標準的規模以上其他服務業等相關表式按納入國家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范圍的單位統計。
五、本資料所指的其他服務業是指除農、林、牧、漁服務業,開采輔助活動,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以外的第三產業。其他服務業各表所指的企業包括了企業以及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非企業法人單位。
六、本資料中企業規模的劃分按《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執行。
七、本資料表中的“空項”表示無數據或數據不詳或因單位個體數據不宜公布,“…”表示表中數據不足最小計量單位。
八、本資料附《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使用時請仔細閱讀。使用本資料數據與以往普查數據比較時,請注意各次普查方案的異同,以及分類標準的變化(如三次產業劃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規模以上工業劃分)。
浙江省第三次經濟普查資料是全省普查工作者共同辛勤工作的成果,也是廣大普查對象積極支持配合的結果。在此,真誠向全省所有普查工作者,普查對象和所有參與和支持普查工作的人員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