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為便于社會各界共同分享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成果,更方便地開發利用普查資料,我們將經濟普查資料編輯整理,匯編成《蚌埠經濟普查年鑒一2018》一書。全書內容包含特刊、篇名和正文三個部分。其中,特刊主要是《蚌埠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篇名在每篇前面內封右上方,下方為本篇責任編輯。正文共十四篇:第一篇為“綜合篇”,第二篇為“企業篇”,第三篇為“文化及相關產業篇”,第四篇為“工業企業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篇”,第五篇為“主要工業產品產量篇”,第六篇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科技情況篇”,第七篇為“建筑業企業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篇”,第八篇為“批發和零售業企業基本情況及財務狀況篇”,第九篇為“住宿和餐飲業企業基本情況及財務狀況篇”,第十篇為“房地產開發經營業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篇”,第十一篇為“服務業企業財務狀況篇”,第十二篇為“服務業行政事業及非企業法人單位篇”,第十三篇為“企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篇”,第十四篇為“能源篇”。為使讀者能夠更好地使用本資料,現對有關問題做如下說明:
一、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8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8年度;
二、綜合篇和企業篇匯總表,均不包含少量無分組標識的單位數據,其中單位數包含兼營二、三產業的農、林、枚、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數不包含兼營二、三產業的農、林、枚、漁業法人單位,不包含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監管的金融業以及鐵路運輸部門單位數據;
三、本資料建筑業按法人單位注冊地,其他行業按法人單位經營地進行匯總;
四、本資料對部分數據由于計量單位取舍不同或四舍五入而產生的誤差數均未作機械調整;
五、表中空格表示該項統計指標數值為零、不足最小單位、數據不詳或無該項數據,“#”表示其中的主要項;
六、在按地區分組的表中,高新區數據含托管的禹會區24個村和馬城經濟開發區;經開區數據含托管的龍子湖區1個居委會和14個村委會。
七、為了更準確地使用本年鑒,在相應篇后附有該篇詳細的指標解釋。
我們希望此書的面世,能使社會各界對我市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有一個全面的了解,更愿本書的內容,能為社會經濟研究工作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資料是全市普查工作者共同辛勤工作的成果,也是廣大普查對象積極支持配合的結果。在此,我們向全市所有普查工作者、普查對象和所有參與和支持普查工作的人員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