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福建統計年鑒-1999》收錄了福建省全省及各地區、各部門1998年經濟社會和科技各方面的統計數據,以及建國以來全省國民經濟主要指標的歷年數據,是一部全面反映本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資料性年刊。
二、《福建統計年鑒-1999》內容分為16部份,即(一)綜合;(二)國民經濟核算;(三)人口與勞動力;(四)固定資產投資;(五)人民生活與物價;(六)財政金融;(七)農業;(八)工業;(九)建筑業;(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十一)批發零售貿易與餐飲業;(十二)對外經濟貿易與旅游;(十三)科學、教育、文化與出版;(十四)體育、衛生與其他;(十五)城市基本情苑;(十六)企業概況。同時收錄了福建省統計局發表的《1998年福建省國氏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本年鑒各篇末附有《主要統計指標解釋》,對主要統計指標的含義、統計范圍和統計方法作了簡要說明。
三、本年鑒資料除《統計公報》使用的1998年數據為快報數(或預計數)外,各篇資料均為正式年報數。本年鑒并根據現行國家統計制度、工業普查數據資料及農業普查資料,對個別歷史統計資料進行調整和修訂,凡以前我局發表過的數字與本年鑒不一致的,均以本年鑒為準。
四、金門縣統計資料除另有注明外,暫未列入本年鑒。
五、本年鑒重要統計數據的資料來源、計算口徑等均在各篇另有注明。
六、本年鑒使用的度量衡單位均采用國家統一標準計量單位。
七、本年鑒表中的符號使用如下:“...”表示數據不足該指標最小單位數;“空格”表示該項指標無數據;“#”表示其中的主要項。
八、本年鑒工業部分“規模以上”系指全部國有及年產品鉆售收入500萬元以上的非國有工業企業。
九、本年鑒產值指標均按當年價計算,增長速度和產值指數均按可比價格計算。
十、本年鑒計算增長速度、指數均采用“水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