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南平統計年鑒—2011》全面、系統、翔實地收錄了全市及各縣(市、區)、各部門2010年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的主要統計數據資料;建國以來全市國民經濟主要指標的歷年數據資料和各部門、各縣(市、區)經濟發展主要年份數據資料,是一部全面反映南平市經濟社會發展概貌的資料性史料性年鑒。
二、《南平統計年鑒—2011》主要內容分為19部分:(一)綜合;(二)國民經濟核算;(三)人口與勞動力;(四)固定資產投資;(五)人民生活;(六)物價指數;(七)財政金融;(八)農業;(九)工業;(十)建筑業;(十一)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業;(十二)批發零售貿易與餐飲業;(十三)對外經濟貿易與旅游;(十四)科學、教育、文化與出版;(十五)體育、衛生;(十六)企業概況;(十七)企業調查;(十八)各縣(市、區)國民經濟主要指標;(十九)附載篇。本年鑒大部分篇末附有《主要統計指標解釋》,對主要統計指標含義、統計范圍、口徑變化和計算方法等作了簡要說明。
三、《南平統計年鑒—2011》繼續采用編輯年份,而在2001年以前編印的統計年鑒在年份說明上皆采用資料年份。2001年我們根據省統計局規定,改為采用編輯年份,這樣《南平統計年鑒—2011》實為2010年資料年份年鑒。以后資料性年鑒年份依法類推。
四、本年鑒編輯秉著“重在當年、兼顧歷史”的原則,各部分均先重點反映2010年指標完成情況,然后再體現一些主要指標的歷史年份數據。歷史年份則取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或關健年份。
五、本年鑒資料除《統計公報》使用的2010年數據為快報數外,各篇資料來源均為正式年報數及普查數。本年鑒根據現行國家統計制度,對個別歷史資料作了調整和修訂,凡以前我局發布過的數字與本年鑒不一致的,均以本年鑒為準。
六、本年鑒國民經濟核算部分從2004年起根據省局規定將“國內生產總值”改為“南平市生產總值”、“各縣(市、區)國內生產總值”改為“各縣(市、區)生產總值”;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系指全部國有及年產品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的非國有工業企業;批發零售貿易與餐飲業部分“限額以上批發零售貿易業和餐飲業”分別年銷售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企業(含外貿企業),年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企業,年營業額200萬元以上的餐飲企業。
七、本年鑒產值指標均按當年價格計算,增長速度和產值指數按可比價格計算。
八、本年鑒使用的度量單位均采用國家統一標準計量單位。
九、本年鑒計算增長速度、指數均采用“水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