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根據國務院的決定,我國以201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進行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按照全國統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普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經過全省各級普查機構和廣大普查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福建人口普查取得了圓滿成功,獲得了豐富翔實的資料。現將福建省本次人口普查計算機詳細匯總的數據資料編輯出版,供社會各界研究使用。
為便于讀者使用本資料,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對象是: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
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采用了長、短兩種普查表。普查表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狀況的項目,普查表長表包括所有短表項目和人口的經濟活動、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況的項目。根據普查長表抽樣工作細則,長表抽取了10%的戶填報,短表由其余的戶填報。
三、本資料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全部人口的數據,包括普查表短表、長表共同部分的內容,主要反映福建人口的基本狀況,分為八卷;第二部分是普查表長表數據,主要反映福建人口各種結構情況,分為九卷;第三部分是附錄,主要是普查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文件等。
四、本資料是按照實際登記直接匯總的數據,讀者在使用本資料時應對以下因素予以充分注意:
(一)本資料中的人口數據是2010年n月1日零時時點的常住人口數據(表中有專門注明的除外)。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離開戶口所在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二)本資料不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駐福建的現役軍人,不包括金門、馬祖等島嶼的人口數。
(三)由于長表是按戶抽樣并進行登記,因此長表人口總數及其各種人口結構數據的抽樣比會存在差異,請讀者使用本資料推算總體時對采用的方法予以注意。
(四)長表數據第四卷就業部分數據為16歲及以上人口數據,其余部分涉及有關就業方面的數據均為15歲及以上人口數據。
五、本次人口普查關于城鄉的劃分,按照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執行。
六、本資料中部分相對數由于單位取舍問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未做機械調整。
七、本資料中空項表示無數字或數值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