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簡介: |
一、為滿足各級領導對全市及各縣、市、區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需要,本年鑒首次登載了建國四十年以來國民生產總值、國民收入、社會總產值以及派生指標。
二、以上指標是按全市及各縣、市、區塊塊為基礎分別計算的,故全市數與各縣、市、區加總數有異。為滿足各級需要和如實反映計算情況,本年鑒如實刊登。請各級領導使用時務必按塊塊數字使用。各縣加總數僅供參考。
三、由于國(地區)外凈要素收入,我市較少和目前人員不足而不具備計算條件等原因,本年鑒公布的國民生產總值,實際僅為國內生產總值,特加注明。
四、本年鑒公布的以上指標以及其他個別指標與之前公布的數字如有差異,請以此為準。
五、由于水平所限及時間倉促,錯誤之處難免,敬請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