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2015年河南省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我省以2015年n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進行了全國l%人口抽樣調查。這次調查是繼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之后的又一次大規模的社會調查。在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精心組織和調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經過廣大調查工作人員的艱苦努力,調查取得了圓滿成功,獲得了豐富翔實的資料。為了滿足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需要,現將計算機詳細匯總的數據資料編輯出版。資料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以全國為總體,以各地級市(地區、盟、州)為子總體,采取分層、二階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樣方法,調查單位包括國家1%人口抽樣調查和我省3%人口與城鎮化抽樣調查抽中的調查小區。共涉及全省18個省轄市、158個縣(市、區),2244個鄉(鎮、街道),9602個村(居)委會的9602個調查小區。共調查登記常住人口215.13萬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2.27%
二、本資料設有概要、民族、年齡、教育、就業、婚姻、家庭、生育、老年人口、死亡、住房、遷移和戶口登記地共十二卷,反映了我省當前人口和住房的各種結構情況。同時,為幫助讀者更好地使用本資料,我們將《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2015年河南省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2015年河南省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方案》、調查表、填表說明等技術文件作為附錄一并刊印。
三、本資料中各卷數據均為抽樣調查的樣本數據,未作總體推算,請讀者使用數據時注意。
四、這次調查采取了不等比例的抽樣方法,但經過加權處理后,本資料中各縣(市、區)的數據已經按全省統一的抽樣比換算,可以直接對比。
五、城市、鎮和鄉村是按照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
六、這次調查對部分特殊人群(如全戶外出人口、全戶戶口寄掛人口等)僅登記了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等個人墓本信息,因此,有關住房結構、就業、婚姻、生育和老年人口健康狀況等方面的數據并不是全口徑數據,請讀者在使用時予以注意。
七、由于加權運算后對數字采取四舍五入處理,匯總表分項數據之和與合計數存在很爾差別,并不影響數據的使用.
八、本資料中部分相對數由于單位取舍問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未做機械調整。
九、本資料中空項表示無數字或數字很小。
十、由于樣本設計時只考慮了全省主要指標的代表性,部分指標及詳細分組數據及各地的代表性可能出現一些偏差,請讀者使用數據時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