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1.為了反映我市199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我們根據當年統計年報和有關資料加.1整理編印《深圳統計年鑒—1992》。過去我局公布的各種統計資料如與本年鑒有出入,則以本年鑒為準。
2.本年鑒中“全市”包括經濟特區和寶安縣,“特區”即為市區,包括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
3.本年鑒以豐富、翔實的統計資料為主,輔以統計圖,特載深圳市首屆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文件專輯以及股份制、社會保險制度。統計資料內容包括:綜合、人口和勞動力,工業,運輸、郵電、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商業、物價、物資、財政,金融、對外經濟貿易和旅游,勞動工資、科學、教育、文化、衛生、城市公用事業、人民生活、第四次人口普查資料等十五部分,最后附有主要統計指標解釋及1991年度深圳市企業評價排序名單和“三超”企業名單。
4.本年鑒使用的符號說明:“…”表示數據不足最小單位數;“空格”表示無指標數據;“#”表示其中的主要項;“※”表示下有注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