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1.為了全面系統地反映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我們根據統計年報和有關資料加工整理編印《深圳統計年鑒一一1994》。本年鑒主要指標包括了建市以來各年統計數據。因1993年報執行了國家新的統計年報制度,部分指標統計口徑、計算方法等都有較大變動,致使有的指標數據(如工業企業數等)不能直接與上年資料對比,此外,有些數據作了調整;因此,我局過去公布的各種統計資料如與本年鑒有出入,則以本年鑒為準。
2.本年鑒中“全市”包括經濟特區和寶安區、龍崗區,“特區”即為市區,包括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
3.本年鑒以豐富、翔實的統計資料為主,輔以統計圖,特載市一屆人大六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統計資料內容包括:綜合,人口和勞動力,工業,運輸、郵電,農業,固定資產投資,商業、物價,物資,財政、金融,對外經濟貿易和旅游,勞動工資,科學、教育、文化、衛生,城市公用事業,人民生活,“五區”基本情況等十五部分,最后附有主要統計指標解釋。
4.本年鑒部分數字使用了四舍五入的進位方法,因此,可能令統計表內個別項目相加起來與總數略有出入。
5.本年鑒使用的符號說明:“…”表示數據不足最小單位數;“空格”表示無指標數據;“#”表示其中的主要項;“*”表示下有注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