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廣州統計年鑒2022》是一本全面反映廣州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資料工具書。本書通過大量的統計數據,全面客觀地記錄了2021年及重要歷史年份廣州市經濟、社會的發展情況。
二、全書內容分為18個篇目,即:1.綜合;2.人口;3.從業人員和工資;4.固定資產投資;5.能源和環境;6.財政和金融;7.價格指數;8.人民生活;9.城市建設;10.農業;11.工業;12.建筑業;13.運輸和郵電;14.國內貿易;15.對外經濟貿易和旅游;16.規模以上服務業;17.科技;18.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社會福利和其他。在附錄部分,收集了全國、廣東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粵港澳大灣區主要經濟指標。
三、本年鑒資料主要來自廣州市的政府各級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廣州調查隊的各種統計報表和抽樣調查資料,部分資料來自省屬、市屬各主管部門。
四、2014年廣州市行政區劃有調整,原黃埔區和原蘿崗區合并為新黃埔區,原增城市和原從化市撤市設區。從2015年起,我市行政區劃包括荔灣區、越秀區、海珠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番禺區、花都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等11個區,無縣級市。
五、從2014年起廣州市實施城鄉一體化分市縣住戶調查制度,住戶調查統計指標體系有較大變動。
六、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執行新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的通知》(國統字〔2017〕142號)要求,新的行業分類《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從2017年統計年報和2018年定期統計報表統一開始使用。
七、從2018年起,新增《規模以上服務業》篇。
八、本年鑒總量指標計算所采用的價格除注明外均為當年價格。
九、讀者在使用歷年資料時,凡與本年鑒有出入的,均以本年鑒為準。
十、本年鑒中部分數據合計數或相對數由于單位取舍不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十一、本年鑒表中的符號使用說明:“空格”表示該項統計指標數據不詳或無該項數據;“…”表示數不足本表最小單位數;“#”表示其中的主要項。
十二、2019年,根據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對2008—2018年度地區生產總值、2010—2017年度工業、2011—2018年度年末全社會從業人員和1992—2018年度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數據進行了修訂。
十三、2020年,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對2011—2019年常住人口及常住人口城鎮人口比重等數據進行了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