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按照國務院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精心組織、協同推進,全省30余萬名普查工作人員努力拼搏、無私奉獻,廣大普查對象共同參與、積極配合,甘肅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取得了圓滿成功,獲得了豐富翔實的資料。為了滿足社會各界的需要,現編輯出版《甘肅省人口普查年鑒—2020》。
為便于讀者使用本年鑒,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普查對象是指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普查采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要登記相應信息。普查登記采用普查員入戶詢問、當場填報,或由普查對象自主填報等方式進行,普查數據的采集采取普查員使用電子采集設備(PAD或智能手機)登記普查對象信息并聯網實時上報,或由普查對象通過互聯網自主填報等方式進行。
二、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本年鑒中除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婦女生育狀況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的時期數據外,其余均為2020年11月1日零時的數據。
三、本年鑒數據是按照實際登記人口直接匯總的常住人口口徑數據,各項指標的匯總結果未做任何誤差校正。本年鑒中人口總量是按全省普查時點的常住人口25019831人編印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或戶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鄉鎮街道且離開戶口登記地所在的鄉鎮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戶口在本鄉鎮街道且外出不滿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學習的人。
四、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根據不同的普查對象和普查內容,具體分為四種普查表。普查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狀況的項目,由全部住戶(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填報。普查長表包括所有短表項目和人口的經濟活動、婚姻生育和住房等情況的項目,在全部住戶中抽取10%的戶(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填報。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普查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狀況的項目,由在境內居住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填報。死亡人口調查表包括死亡人口的基本信息,由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填報。
五、本年鑒分上、中、下三冊,共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全部人口的數據,包括普查表短表、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普查表、死亡人口調查表的內容,主要反映人口的基本狀況,共分八卷:概要、民族、年齡、教育、家庭、死亡、戶口登記狀況、住房,共196張表;第二部分是普查表長表數據,主要反映人口的各種結構情況,共分九卷:概要、民族、教育、就業、婚姻、生育、遷移和戶口登記地、老年人口、住房,共218張表;第三部分是附錄,主要是普查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文件等,包括:《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甘肅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等。
六、由于普查長表調查戶抽樣方法是按10%的比例,在每個普查區的普查短表填報住戶中,隨機等距抽取長表調查住戶并進行登記,因此匯總人口總數以及各類人口結構數據的抽樣比會存在差異,請讀者使用本年鑒中長表數據推算總體時,對采用的方法予以注意。
七、本次人口普查關于城鄉的劃分,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執行。
八、本年鑒中部分數據的合計數和部分計算數據因小數取舍而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九、本年鑒中空項表示無數字或數字很小。
由于時間倉促,編輯過程中難免出現不妥之處,敬請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