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ZO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我省以2015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進行了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精心組織和有關部門、調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經過廣大調查工作人員的艱苦努力,調查取得了圓滿成功,獲得了豐富翔實的資料。為了滿足社會各界的需要,現將計算機詳細匯總的數據資料編輯出版。資料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青海省201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以全省為總體,以各市(州)為子總體,采取分層、二階段、概率比例、整群抽樣方法,在全省8個市(州)中抽取了46個縣(市、區、行委),396個鄉(鎮、街道),1197個村(居)委會的1200個調查小區。共調查登記常住人口311339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5.29%
二、本資料設有概要、民族、年齡、教育、就業、婚姻、家庭、生育、老年人口、死亡、住房、遷移和戶口登記地共十二卷,反映了我省當前人口和住房的各種結構情況。同時,為幫助讀者更好地使用本資料,我們將《2015年全國場人口抽樣調查方案》、調查表、填表說明等技術文件作為附錄一并刊印。
三、本資料中各卷數據均為抽樣調查的樣本數據,未作總體推算,請讀者使用數據時注意。
四、城市、鎮和鄉村是按照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
五、這次調查對部分特殊人群(如全戶外出人口、全戶戶口寄掛人口等)僅登記了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等個人基本信息,因此,有關住房結構、就業、婚姻、生育和老年人口健康狀況等方面的數據并不是全口徑數據,請讀者在使用時予以注意。
六、由于加權運算后對數字采取四舍五入處理,匯總表分項數據之和與合計數存在很小差別,并不影響數據的使用。
七、本資料中部分相對數由于單位取舍問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未做機械調整。
八、本資料中空項表示無數字或數字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