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以2010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的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經過近千萬普查人員的努力拼搏和十三億各族人民的積極參與,普查取得了圓滿成功,獲得了豐富翔實的資料。為了滿足社會吝界的需要,現將計算機詳細匯總的數據資料編輯出版。
為便于讀者使用本資料,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對象是: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境內”指我國海關關境以內,“境外”指我國海關關境以外。
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采用了長、短兩種普查表。普查表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狀況的項目,普查表長表包括所有短表項目和人口的經濟活動、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況的項目。根據普查表長表抽樣工作細則,長表抽取了10%的戶填報,短表由其余的戶填報。
三、本資料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全部人口的數據,包括普查表短表、長表共同部分的內容,主要反映人口的基本狀況,分為八卷,共173張表;第二部分是普查表長表數據,主要是人口各種結構情況,分為九卷,共256張表;第三部分是附錄,主要是普查的有關規定和技術文件等。
四、本資料是按照實際登記直接匯總的數據,不包括人口普查漏登的人口(事后質量抽查表明人口漏登率為0.12%);不包括現役軍人;不包括難以確定常住地的人口。
五、由于長表是按戶抽樣并進行登記,因此人口總數以及各類人口結構數據的抽樣比會存在差異,請讀者使用本資料推算總體時,對采用的方法予以注意。
六、長表數據第四卷就業部分數據為16歲及以上人口數據,其余部分涉及有關就業方面的數據均為15歲及以上人口數據。
七、本次人口普查關于城鄉的劃分,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執行。
八、本資料中部分相對數由于單位取舍問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未做機械調整。
九、本資料中空項表示無數字或數字很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