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新疆伊犁統計年鑒-1988》是一本反映新疆伊犁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資料性年刊。全書內容分為綜合、人口和勞動力、農業、工業、運輸與郵電、固定資產投資和建筑業、財貿、人民生活、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九部分。每一部分末都附有主要統計指標解釋,對主要統計指標的涵義、統計范圍和計算方法,以及歷史上的變動情況,作了簡要說明。另有三個附錄:一是伊犁地區主要經濟和社會統計指標同自治區各地、州、市比較,二是臺灣省主要經濟指標,三是我國主要經濟和社會統計指標同國外比較。
二、這本年鑒的資料按隸屬關系分為兩部分。
一是伊犁行政區部分。包括在伊犁行政區內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四師、新疆礦冶局、新疆天山西部林業局、伊犁自治州州直及伊犁地區,二是伊犁地區部分。伊犁行政區的資料反映在綜合部分(一)伊犁行政區部分,其他全部為伊犁地區的資料。伊犁行政區部分及伊犁地區的資料一般都包括1978--1987年的資料,分縣市的一般都是1987年的資料。
三、這本年鑒中有些資料,由于各種原因,范圍、口徑有不一致的地方,使用時請注意。
1,綜合部分中的伊犁行政區部分及其分縣市都包括所在地行政區內的全部資料,伊犁地區部分及其分縣市只包括地區及其縣市所屬部分的資料。
2、人口與勞動力部分中的社會勞動者人數為伊犁行政區全部社會勞動者人數。
3、農業部分中州、地直屬的農牧場的資料,按統計制度都包括到所在地縣市中。
4、工業部分中1980, 1984, 1985等三年系工業普查資料,其他用的是工業統計年報資料。本資料中凡涉及工業總產值、凈產值的表式,均未注明:(按1980年價格計算)或(按當年價格計算》,在使用時請查目錄中注明的計算價格。
5、財貿部分中:(1)全地區商業資料中包括在伊犁地區的州直商業資料,分縣市不包括。(2)購買力資料系伊犁行政區的資料。(3)城鄉儲蓄額總計系伊犁行政區資料,分縣市城鄉存款不包括農四師的資料。
四、《新疆伊犁統計年鑒---1988》所標明的年份為出版年份,內容是1987年及其以前年份的統計資料。
五、我們在編輯整理這本年鑒時,農四師、礦冶局、州直、天山林業局及地直有關部門給予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謝。
六、這本年鑒由于各種原因,加之我們參加編輯整理工作者的水平有限,錯誤在所難免,希讀者指正,以便在以后的年鑒中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