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本書記錄了自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工作運行、發展的主要情況,收入了全年自治區財政工作的重要文獻和資料。
二、本書各篇文章中出現的“自治區”均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三、書中對新疆各級行政區劃的寫法,按規范一般寫為“地、州、市”、“地、州”、“縣、市、區”“縣、市”,或“地(州、市)”、“地(州)”、“縣(市、區)”、“縣(市)”等,但在“第五部分財政法規選編”部分的文件中未做此種修改,仍保持文件原寫法。
四、文章中的數據單位以一篇內相對統一為原則,不作全書統一。為使讀者閱讀方便,文章中的數據超過億元者以億元為單位,不夠億元者以萬元為單位,在按此原則處理時對原以萬元為單位的數據有些作了四舍五入,最終數字均以“第四部分統計資料”中的數字為準。
五、關于書中使用的縮減語,凡在中央文件或全國性新聞報道中也使用的縮減語,本書不另加注解。有些縮減語在新疆使用頻率很高,人們耳熟能詳,但其他地區的讀者可能不太知道其具體意義,為此統一注解如下,在正文中不再一一加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