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國發[2003]12號)精神,在全國和自治區第一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2004年,兵團獨立組織開展了兵團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經過全兵團萬名普查工作人員近三年的辛勤努力,圓滿完成了工作任務。
兵團經濟普查辦公室根據第一次經濟普查匯總結果編輯出版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濟普查年鑒-2004;。該書內容豐富、資料翔實,是一部全面反映2004年兵團三次產業基本單位分布、就業人員結構,以及兵團二、三產業發展規模、經營狀況、區域分布、行業分布、經濟類型結構,能源和科技活動等主要指標的大型工具書。為便于讀者使用,現將有關情況予以說明。
一、普查時間: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04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4年度。
二、普查對象:經濟普查的對象,是隸屬兵團管理和在兵團管轄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普查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等國民經濟行業。
未經有關部門登記注冊,但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列入普查范圍。
第一產業法人單位所屬的第二、第三產業活動單位列入普查范圍。
考慮到兵團實際,這次經濟普查,將基本單位普查對象擴大到第一產業法人單位及第一產業活動單位。
三、全書分上下兩卷,上卷為綜合卷、下卷為名錄卷。
綜合卷主要反映兵團經濟普查各類分組匯總情況,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特載,由經濟普查公報構成;第二部分為行業篇資料,由八部分構成,即:1.綜合、2.工業、3.建筑業、4.房地產業、5.交通運輸業、6.批發零售貿易、住宿餐飲業、7.服務業企業、行政事業、8.個體經營。
名錄卷主要反映兵團各類法人單位基本情況,按行業分為7個部分,即:1.農業、2.工業、3.建筑業、4.房地產業、5.交通運輸業、6.批發零售及住宿餐飲業、7.服務業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社團及其他法人單位基本情況。
四、本資料使用的計量單位均采用國際統一計量標準。
五、主要資料口徑范圍:
1.綜合卷行業篇1.綜合表中法人單位及產業活動單位數、年末從業人員等數據口徑為當年全部企業(單位)情況,2至7部分數據只反映當年有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情況,不包含當年籌建、歇業、關閉或停業企業(單位)情況。
2.綜合卷行業篇2至7部分主要生產經營指標只包括法人單位及產業活動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不包括個體經營情況。《兵團統計年鑒一2005》各行業主要生產經營指標包括個體經營情況,使用時請注意口徑范圍不同。
3.兵團農牧團場因其特殊的經營管理性質,本次經濟普查,機構類型劃分將其確定為“其他法人”。農牧團場及其所屬產業活動單位情況在綜合卷各表分組中在“其他法人”中分列,使用時請注意口徑范圍。
4.本資料,中“空格”表示各項指標數據為“0”或無數據。
5.“#”表示總項指標中的其中項。
六、限于編輯水平,本資料不足之處敬請廣大讀者提出寶貴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