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07]35號)文件精神,在國務院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2007年,兵團組織開展了兵團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經過全兵團萬名普查工作人員近三年的辛勤努力,兵團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圓滿完成。
兵團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第二次經濟普查匯總結果,編輯出版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經濟普查年鑒一2008)>。該書內容豐富、資料翔實,是一部全面反映2008年兵團三次產業基本單位分布、就業人員結構,以及兵團二、三產業發展規模、經營狀況、區域分布、行業分布、經濟類型結構、生產能力、能源消耗和科技活動等主要情況的大型資料類工具書。為便于讀者使用,現將有關情況予以說明:
一、普查時間:經濟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08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08年度。
二、普查對象:經濟普查的對象,是隸屬兵團管理和在兵團管轄區域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普查具體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等。
未經有關部門登記注冊,但有固定經營場所并實際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列入普查范圍。
第一產業法人單位所屬的第二、第三產業活動單位列入普查范圍。
考慮到兵團實際,本次經濟普查,將基本單位普查對象擴大到第一產業法人單位。
三、全書分上下兩卷,上卷為綜合卷、下卷為名錄卷。
綜合卷主要反映兵團經濟普查各類分組匯總資料,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特載,由經濟普查公報構成;第二部分為行業篇資料,由七部分構成,即:1.綜合,2.工業,3.建筑業,4.房地產業,5.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6.批發零售貿易、住宿餐飲業,7.服務業企業、行政事業、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
名錄卷主要反映兵團各類法人單位基本情況,按行業分為七個部分,即:1.農業,2.工業,3.建筑業,4.房地產業,5.交通運輸業,6.批發零售貿易、住宿餐飲業,7.服務業企業、行政事業、社會團體及其他法人單位。
四、本資料使用的計量單位均采用國際統一計量標準。
五、綜合卷主要資料口徑范圍:
1.綜合表中,法人單位及產業活動單位數、年末從業人員等數據口徑為當年全部企業(單位)情況,2至7部分數據只反映當年有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單位)情況,不包含當年籌建、停業、關閉或停業企業(單位)情況。
2.綜合表中,1一1至1一11表、1一17表、1一19表數據包含農業法人單位,其它表不含。
3.二至七部分主要生產經營指標只包括法人單位及產業活動單位生產經營活動,不包括個體經營情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統計年鑒一2009》各行業主要生產經營指標包括個體經營情況,使用時請注意口徑范圍不同。
4.本資料中“空格”表示各項指標數據為“0”或無數據。
5.“#”表示總項指標中的其中項。
六、限于編輯水平,對于本資料不足之處,敬請廣大讀者提出寶貴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