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長江和珠江三角洲及港澳特別行政區統計年鑒一2007》是一部全面反映我國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及港澳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的資料性年鑒。本書收錄了1978一2006年長江三角洲16個城市、珠江三角洲9個城市(其中惠州市、肇慶市數據為珠江三角洲區域數據)和港澳地區社會經濟統計資料。
二、本年鑒分為三大部分:
(一)綜述與分析篇。該篇包括國家統計局國際統計信息中心總報告,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四篇分報告。
(二)統計數據篇。該篇包括三部分內容:
1.綜合表。
2.長江三角洲與珠江三角洲所轄的25個地級市主要社會和經濟發展指標數據,主要有:(1)行政區劃和自然資源;(2)國民經濟核算;(3)人口、就業和工資;(4)固定資產投資;(5)價格指數;(6)人民生活;(7)農業;(8)工業、能源和建筑業;(9)交通運輸和郵電;(10)國內貿易;(11)對外貿易和旅游;(12)財政和金融;(13)城市建設和環境保護;(14)教育、科技、文化、衛生;(15)社會福利和其他。
3.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統計數據。
(三)企業競爭力篇。該篇包括長江三角洲與珠江三角洲地區工業、貿易、旅館、房地產、建筑業等企業的排名。
三、新增及變動部分
(一)新增部分。G一1增加了“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電耗”兩個指標,2一9增加了“資本形成率和最終消費率”,3一11增加了“分行業城鎮單位就業人員”,3一14增加了“平均實際工資指數(上年=100)”,4一3增加了“按行業分城鎮固定資產投資額”,14一4增加了“縣級以上政府部門所屬研究與開發機構基本情況”。
(二)刪除部分。3一10取消了“制造業就業人員數”,3一11取消了“分行業的就業人員數”。
(三)變動部分。2-4“人均地區生產總值”自2005年起按常住人口計算,3一1取消了“女性人口數”,增加了2005和2006年“常住人口數”,15一4“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變成以城鎮和農村分組的形式。
四、本年鑒所列指標的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五、本年鑒的資料來自上海、江蘇、浙江、廣東三省一市統計局上報資料。本年鑒中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統計資料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提供,國家統計局國際統計信息中心進行編輯。
六、一些數據的合計數或相對數,因受進位的影響,不一定等于分項的累加。
七、本年鑒中的符號使用說明:“空格”表示無該項統計數據或該項統計數據不詳;“一”表示數據不足本表最小單位數;“#”表示其中的主要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