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長江和珠江三角洲及港澳臺統計年鑒一2008》是一部全面反映我國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及港澳臺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的資料性年鑒。本書收錄了1978一2007年長江三角洲16個城市、珠江三角洲9個城市(其中惠州市、肇慶市未加注數據為珠江三角州區域數據)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社會經濟統計資料。
二、本年鑒分為三大部分:
(一)綜述與分析篇。該篇包括國家統計局國際統計信息中心四篇報告,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九篇報告。
(二)統計數據篇。該篇包括三部分內容:
1.綜合表。
2.長江三角洲與珠江三角洲所轄的25個地級市主要社會和經濟發展指標數據,主要有:(1)行政區劃和自然資源;(2)國民經濟核算;(3)人口、就業和工資;(4)固定資產投資;(5)價格指數;(6)人民生活;(7)農業;(8)工業、能源和建筑業;(9)交通運輸和郵電;(10)國內貿易;(11)對外貿易和旅游;(12)財政和金融;(13)城市建設和環境保護;(14)教育、科技、文化、衛生;(15)社會福利和其他。
3.香港、澳門、臺灣統計數據。
(三)企業競爭力篇。該篇包括長江三角洲與珠江三角洲地區工業、貿易、旅館、房地產、建筑業等企業的排名。
三、新增及變動部分
(一)新增部分。綜合表“物價”指標增加了“房地產價格指數”,5-4增加了“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8-10增加了“全社會用電量”,12-9增加了“金融機構本外幣存貸款年末余額”,15-4增加了“最低生活保障金額”。
(二)刪除部分。2-9取消了“資本形成率和最終消費率”,12-5取消了“用于文教、科學和衛生事業費的財政支出”,12-6取消了“用于撫恤和社會福利救濟費的財政支出”,15-1取消了“年末離退休人員情況”。
(三)變動部分。11-5“按行業分的實際外商直接投資額”按一、二、三產業進行統計。12-4“地方一般預算內收人、支出構成”按新的財政制度進行變更。12-7,12-8兩項指標中“存貸款年末余額”改為“人民幣存貸款年末余額”。13-8“噪聲和生活方面污染治理”指標取消“高污染燃料禁燒區總面積”一列。
四、本年鑒所列指標的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五、本年鑒的資料來自上海、江蘇、浙江、廣東三省一市統計局上報資料。本年鑒中香港和澳門的統計資料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提供,臺灣數據來自臺灣主計處編輯的有關統計資料。
六、一些數據的合計數或相對數,因受進位的影響,不一定等于分項的累加。
七、本年鑒中的符號使用說明:“空格”表示無該項統計數據或該項統計數據不詳;“一”表示數據不足本表最小單位數;“#”表示其中的主要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