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長江和珠江三角洲及港澳臺統計年鑒一2009》是一部全面反映我國長江三角洲、珠江氣角洲及港澳臺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情況的資料性年鑒。本書收錄了1978一2008年長江三角洲16個城市、珠江三角洲9個城市和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社會經濟統計資料。
二、本年鑒分為二大部分:
(一)綜述與分析篇。該篇包括國家統計局國際統計信息中心五篇報告,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四篇報告。
(二)統計數據篇。該篇包括三部分內容:
1.綜合表。
2.長江三角洲與珠江三角洲所轄的25個地級市主要社會和經濟發展指標數據,主要有:(1)行政區劃和自然資源;(2)國民經濟核算;(3)人口、就業和工資;(4)固定資產投資;(5)價格指數;(6)人民生活;(7)農業;(8)工業、能源和建筑業;(9)交通運輸和郵電;(10)國內貿易;(11)對外貿易和旅游;(12)財政和金融;(13)城市建設和環境保護;(14)教育、科技、文化、衛生;(15)社會福利和其他。
3.香港、澳門、臺灣統計數據。
(三)企業競爭力篇。該篇包括長江三角洲與珠江三角洲地區工業、貿易、旅館、房地產、建筑業等企業的排名。
三、刪除與變動部分
(一)刪除部分。4一6取消了“房地產開發主要指標”中“房屋平均銷售價格”和“房屋平均銷售價格指數”,8-8取消了“家用洗衣機”。
(二)變動部分。10一2“批發零售貿易業”分開為“批發業”和“‘零售業”兩項。“餐飲業”名稱改為“住宿和餐飲業”。
四、本年鑒所列指標的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
五、本年鑒的資料來自上海、江蘇、浙江、廣東三省一市統計局上報資料。本年鑒中香港和澳門的統計資料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處、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提供,臺灣數據來自臺灣主計處編輯的有關統計資料。
六、一些數據的合計數或相對數,因受進位的影響,不一定等于分項的累加。
七、本年鑒中的符號使用說明:“空格”表示無該項統計數據或該項統計數據不詳;“一”表示數據不足本表最小單位數;“#”表示其中的主要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