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城鄉統籌精神,全面反映我國城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與發展狀況,方便國內外各界了解中國城鄉建設全貌,我們編輯了《中國城鄉建設統計年鑒》和《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中英文對照本,每年公開出版一次,供社會廣大讀者作為資料性書籍使用。
二、《中國城市建設統計年鑒2014》根據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上報的2014年及歷年城市建設統計數據編輯。全書共分14個部分,包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水平、城市人口和建設用地、城市維護建設財政性資金收支、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固定資產投資、城市供水、城市節約用水、城市燃氣、城市集中供熱、城市軌道交通、城市道路和橋梁、城市排水和污水處理、城市園林綠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每部分均包含分年度、分地區、分城市數據。
三、本年鑒統計范圍為設市的城市的城區:(1)街道辦事處所轄地域;(2)城市公共設施、居住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鎮(鄉)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獨立的工礦區、開發區、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等特殊區域。
四、2014年底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臺灣省),共有設市城市653個。本年鑒統計了651個城市、1個特殊區域、1個新撤銷市。其中,陜西省楊凌區按城市統計;福建省建陽市由市改區,仍按城市單獨統計;另外2個城市,即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屬于撤縣改市,仍按縣城統計,沒有統計在城市(城區)部分;新疆霍爾果斯市新設市,暫未統計。
五、北京市和上海市縣鎮部分的數據含在本年鑒中。全國13個縣(河北省邯鄲縣、邢臺縣、宣化縣、滄縣,山西省澤州縣,遼寧省撫順縣、盤山縣、鐵嶺縣、朝陽縣,河南省許昌縣、安陽縣,新疆烏魯木齊縣、和田縣)因為和所在城市市縣同城,因此縣城的統計數據含在本城市年鑒中。
六、本年鑒數據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省。
七、城市統計分組
八、本年鑒中“一”表示本數據不足本表最小單位數。
九、本年鑒中部分數據合計數或相對數由于單位取舍不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沒有進行機械調整。
十、為促進中國城鄉建設行業統計信息工作的發展,歡迎廣大讀者提出改進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