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中國海洋統計年鑒》(1999)是一部全面反映1996一199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經濟和海洋管理服務發展情況的資料性年鑒,全書為中英文對照。
二、本年鑒的統計范圍為人們在海洋和沿海地區開發、管理、利用海洋資源和空間發展海洋經濟的生產和活動以及沿海地區的社會經濟概況。地域范圍為有海岸線的城市和縣(縣級市)。省、自治區、直轄市、省轄市、縣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的順序排列。
三、年鑒資料內容包括綜合資料、海洋水產、海洋石油和天然氣、海濱砂礦、海鹽、沿海造船、海洋交通運輸、濱海國際旅游、海洋科技與教育、海洋環境保護、海洋服務等部分。
四、本年鑒資料主要來源于國務院18個部、委、局、總公司的統計年報、年鑒、資料匯編及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統計局、海洋廳(局)提供的區域性統計資料。
五、海洋社會經濟的發展狀況,可由各主要海洋產業(海洋水產、海洋油氣、海濱砂礦、海洋鹽業、沿海造船、海洋交通運輸、濱海旅游等)以及沿海城市、縣(縣級市)的主要社會經濟指標兩大方面反映出來。其他海洋產業,例如海洋化工、海水利用、海洋能利用和海洋藥物等尚未統計在內。
六、本年鑒中除特殊說明外,所有價值量指標均為當年價。年鑒最后附有主要海洋統計指標解釋,對主要海洋統計指標的含義、統計范圍和統計方法作了簡要說明。統計數據中的其他說明放于表的下面。帶續表的資料,如有注釋均放在最后一張表的下面。
七、本年鑒中1998年海濱砂礦部分全部采用地方上報資料,統計范圍與往年有所不同,除統計稀有金屬外,還包括其他金屬砂礦及石英砂等建筑材料。
八、本年鑒表格中符號使用說明:“…”表示不足本表最小計算單位數;“空格”表示該項統計指標數據暫缺或不詳;“一”表示不應有數據;表頭欄目中的“#”表示其中的主要項;其他符號如“*”或“①”等表示本表后面有注釋。
九、本年鑒資料未包括臺灣省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
十、《中國海洋統計年鑒》在編匯過程中,得到了各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我們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謝。由于編輯時間比較倉促,本年鑒中如有疏漏和不妥之處,謹請讀者批評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