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中國衛生統計年鑒》是一部反映中國衛生事業發展情況和居民健康狀況的資料性年刊。本書收錄了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事業發展情況和目前居民健康水平的統計數據,以及歷史重要年份的全國統計數據。本書為《中國衛生統計年鑒》2012卷,收編的內容截至2011年底。
二、全書分為15個部分,即:衛生機構、衛生人員、衛生設施、衛生經費、醫療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婦幼保健、人民健康水平及營養狀況、疾病控制與公共衛生、居民病傷死亡原因、衛生監督、醫療保障制度、人口指標,另附主要社會經濟指標、世界各國衛生狀況。各章前設簡要說明及主要指標解釋,簡要說明主要介紹本章的主要內容、資料來源、統計范圍、統計方法以及歷史變動情況。
三、資料來源
(一)本資料主要來自年度衛生統計報表,一部分來自抽樣調查。
(二)人口和社會經濟數據摘自《中國統計年鑒》以及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統計資料,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數據摘自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各國衛生狀況數據摘自世界衛生組織《世界衛生統計》。
四、統計口徑
(一)除行政區劃外,書中所涉及的全國性統計數據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數據。
(二)衛生部三次修訂了《國家衛生統計調查制度》,適當調整了衛生機構和人員的統計口徑,導致1996,2002,2007年衛生機構和人員數變動較大。
(三)從2010卷起,村衛生室的機構、人員和診療人次分別計人衛生機構總數、衛生人員總數、總診療人次數中(村衛生室不再單獨統計)。各年數據已按此口徑調整。
五、統計分組
(一)東、中、西部地區: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1個省、直轄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重慶、廣西、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主辦單位:以醫療機構登記注冊為依據,分為政府辦、社會辦和私人辦。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包括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民政、公安、司法等政府機關主辦的醫療衛生機構;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辦。
(三)城鄉:1949一1984年醫療衛生機構及床位、人員數按城市、農村分組,1985一2004年按市、縣分組,2005年起按城市、農村分組。城市包括直轄市區和地級市轄區,農村包括縣及縣級市,鄉鎮衛生院及村衛生室計人農村。
六、符號使用說明:“空格”表示無數字,“…”表示數字不詳,“①”表示表下有注解,“#”表示其中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