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簡介: |
一、《中國漁業統計年鑒》以正式出版年份標序其統計數據起訖日期:漁民家庭收支調查起訖時間為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全國漁業基礎設施數據截至2009年12月31日累計數據;漁業科技統計數據起訖時間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其他數據起訖時間為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統計數據中,遠洋漁業數據按照遠洋漁業管理辦法進行統計;水產品貿易數據來源于中國海關統計;漁業基礎設施、漁政管理、漁業科技數據來源于農業部相關統計資料;江西和海南兩省的水產品產量數據由農業部與國家統計局聯合審核得出;其他數據來源于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漁業主管部門。全國水產技術推廣總站和中國農業發展集團總公司數據源自2009年漁業統計年報
三、主要統計指標數據執行2009年度國家統計局批準執行的統計指標體系(國統制[2009]96號)。
四、度量衡單位,均采用國際統一標準計量單位。涉及水產品產量數字一律采用1996年制定的水產品產量統計新標準統計。
五、部分數據合計數或相對數由于單位取舍不同而產生的計算誤差,均未做機械調整。
六、全國統計數據中,均未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省。
七、各表中的“空格”表示該項統計指標數據不足本表最小單位數、數據不詳或無該項數據。
八、本年鑒數據如有誤列,敬請及時指正。 |